泄露信息电信商“改错”
发布时间:2011-07-26 09:31 浏览量:801
2011-2-22 11:45:04 法制晚报 记者 付中
本报讯(记者付中 通讯员辛祖国)电信运营商工作人员与调查公司勾结,泄露公民个人信息。记者今天获悉,朝阳法院向两公司发出司法建议后,两公司现已回函表示整改。
2010年12月,朝阳法院审结唐纳宇等14人非法经营案。
据了解,唐纳宇原为某电信公司北京分公司网络运行维护部监控中心主任,吴晓晨原为某通信公司北京市三区分公司广安门外分局商务客户代表,张宁原为某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亦庄区域中心中级坐席维护。
经查明,2007年4月至2008年10月间,三人利用工作之便,获取大量公民个人信息。
后三人将信息出售给张荣浩等调查公司老板。调查公司利用非法获取的信息有偿从事为他人追讨债务、调查个人隐私等活动。
朝阳法院认为,案件的发生反映出电信运营商在客户信息安全保护方面存在重视程度不够、制度不完善、客户信息查询修改系统管理不规范、公司监管部门对泄露客户信息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朝阳法院向两家电信运营商分别发送司法建议,建议其整改。
电信公司收到法院的司法建议后,回函表示加强了客户信息保密工作的监督检查,将通过网络设备账号权限分级、平台系统建设等技术防控手段,严密保护客户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