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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晓林律师、段凤丽律师接受《民主与法制周刊》采访:“典”向何方:一部权利法典的表达

 发布时间:2020-07-08 15:31 浏览量:1536

2020年6月9日,杨晓林律师、段凤丽律师接受《民主与法制周刊》采访:“典”向何方:一部权利法典的表达

“典”向何方:一部权利法典的表达

2020-06-09 09:53:48  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  作者:本社记者 李天琪 张纯 

《走进“民法典时代”》系列报道之四

  时代孕育法典,从某种意义上说,民法典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终极梦想。就在2020年这个初夏,我们实现了新中国几代人的追求和梦想。

  孙宪忠曾对本社记者说过:“民法典对于一位研究民法的学者来说有多么重大的意义,可能很难用语言表达出来。”对于学生时代习民法,步入社会运用民法捍卫权利的法律人来说,拥有一部属于我们的民法典意味着什么?他们有什么话想对它说?

  希望通过一些小故事、一些心里话,表达法律人那些难以言状的情感……
  

  人民权益宣言书

  终于,这部法典审议通过了。我想,和老先生一样,中国有太多残障子女的父母、自闭症子女的父母,还有形形色色的各种特殊家庭,他们太需要这部法律了。因为,这部法律是他们的福音。

  ——中华遗嘱库管委会主任陈凯

  早在民法典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之前,其中围绕老年人群的一系列制度创设在社交媒体上的讨论热度就已经居高不下。对此,常年跟老年人“打交道”的中华遗嘱库管委会主任陈凯怎么看呢?

  听到记者这个提问,陈凯没有直接给出答案,而是给记者讲了一个故事。

  陈凯说,他有一位70多岁的忘年交,已是多年相识。老先生有一个智力障碍的儿子,儿子的未来成了多年来压在他和老伴儿心头的一座大山。

  郊外别墅、市中心房产、可观的资金……老先生早年经商和当演员的经历,让他有了不菲的家业,然而这些都解决不了问题。

  2019年,陈凯和老先生一次闲聊中,无意说起民法典草案里面关于“遗产管理人”的规定。他向老先生提出了他的见解:“遗产管理人是受您委托在您百年之后,只有遗产的管理权,但没有遗产所有权的人。这可以确保您的财产不会因为儿子没有管理能力而被搁置,也不会因为委托给别人而成为别人的财产,仍然会用于您的儿子身上。”

  听完,老先生眼前一亮:“那是不是说,我可以通过遗嘱指定遗产管理人?”陈凯说:“是的……但目前还是草案,还没审议通过,也还没发布实施。”

  陈凯没想到自己的一次“普法”让老先生看到了久违的曙光,之后老人经常念叨此事,多次与陈凯通话讨论。后来得知因为疫情的原因,原定3月份开的两会推迟,老先生为此长吁短叹了一番。

  “你若安好,便是晴天;你若有难,我定当护你周全。”这可能就是一部法典拟人化的告白柔情吧!

  有了它,人民的各项民事权利会得到更加全方位的保护。

  ——河北侯凤梅律师事务所民商部主任宋风波

  清早,河北侯凤梅律师事务所的宋风波律师刚到办公室,就迎来了一对老人。老两口一看就是饱经岁月沧桑,还未张嘴说话却已老泪纵横。

  原来,老两口的故事和前段时间热播电视剧《安家》中卖包子的严老板的情节如出一辙。二老含辛茹苦把儿子养大,为了给儿子在城里全款买房,不仅卖了自己的房子还花光了所有积蓄,本以为养儿防老以后可以颐养天年,却未料被儿子和儿媳从新房子里赶了出来。

  宋风波介绍,在民法典出台前,法律只承认“房屋所有权”以及“租赁权”两种房屋的利用形式,难以满足当事人的多样化需求,司法实践中宋律师在修改合同时往往增加约定一方享有房屋居住权,但因法律并未规定居住权制度,合同约定居住权条款的效力则容易引起争论。

  对此,民法典中新增加的居住权认可条款解决了该问题。居住权的创建是民法典对社会诉求的积极回应,居住权设定的目的在于将房屋所有权在居住权人和所有人之间进行分配,从而满足各自不同的需求,既可以实现特定弱势群体的住房保障,也可以灵活地满足当事人的其他住房需求。

  作为执业二十余年的律师,宋风波律师深知民法典的重大意义。“这1260条的庞大法典是保护公民私权利的法律汇总与每位公民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每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都会因这部法典的诞生受到深刻的影响。”

  从新增居住权一事来看,民法典的编撰积极回应了社会热点诉求、满足新时代人民法治的需求,有了它,人民的各项民事权利会得到更加全方位的保护。
 

  法院审案手边书

  民法典是老一辈民法学人孜孜追求的初心与梦想,更是我们新时代法律人的法治之帆!

  ——浙江点金律师事务所凌国良律师

  “您为之奋斗一生的民法典通过了!由衷地向老师致敬!”

  在民法典高票通过的那一刻,凌国良拨通了朱启超老师的电话。电话那头,年逾八旬的朱启超声音里透着颤抖:“是啊,这是老一辈民法学者70年的初心和梦想啊,是凝聚一辈又一辈民法学人智力和心血的奋斗成果!”

  刚挂完电话,凌国良的手机再次响起。某区法院法官来电:“凌律师,您代理‘非法发放高利贷’的案件,今天被告来沟通,表示希望和原告方调解退回部分利息。您看是否可以调解?”

  凌律师马上表示:“被告有诚意,原告也愿意息诉止争。这样能尽快解决纠纷,也能避免将来执行难的问题……”

  没想到,这件被公安局认为“没有其他证据能证明这是套路贷”而一直无法推进的案子,得到了民法典的“神助攻”。

  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就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划定了24%及36%两条红线。规定对借贷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的借贷利息予以支持;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而这次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明确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这也符合中国人朴素的善良风俗,有助于倡导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和市场秩序。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凌国良对记者说,“民法典直面社会热点、回应百姓关切,它是法律人的法治梦想、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文化自信的法治光芒。”

  1260条的长度可以陪伴人的一生,7编加附则的宽度可以涵盖人的全部。作为中国人,无论从事什么职业,如果想活得精彩,活得明白,我负责任地说:请一定认真学好民法典!

  ——黑龙江省海天庆城(大庆)律师事务所主任袁畅

  得知当当网民法典预售开始,黑龙江省海天庆城(大庆)律师事务所主任袁畅便火速下单。不仅是替自己买,连所里的律师们都人手一份。“是64开本的小红书,是建议家中常备人手一本的生活宝典。”袁畅笑称。

  “从《九民纪要》(2019年11月14日,最高法正式发布第九次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的会议纪要——《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重磅出台,到《证据规则》(2019年10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法官许莹

  从唐律疏仪到宋刑统,从大明律到大清律例,中国的历史上向来有着法典的传统。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的法律体系日臻完善,民法体系初步建立。在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许莹法官看来,中国的私法长久以来一直存在“各自为政”,缺乏统一性、整体性的问题。“有的法律长期没有修订,不能与时俱进,中国亟须一部民法典来改变这种情况。”

  民法典被宣布审议通过的那一刻,许莹打心眼儿里高兴,发自内心的自豪感油然而生。

  “我相信,在将来的日子里,民法典平等、公平的原则必将深入每个私法领域,成为法院审理案件最公正的天平。”

  “我相信,在将来的日子里,民法典诚信、绿色的原则必将深入人心,为构建诚信、和谐的社会做出重大贡献。”

  “我更相信,民法典这部中国社会的百科全书,赋予全体法律人更重大的使命,让法律人将民法典平等、公平、诚信的精神传播到所有的民众心里。”
 

  匡扶正义参考书

  律师这一工作是帮助别人解决法律问题,而民法涉及每个人一生最广泛、全面的社会生活,民法就是我们执业基本专业技能背后的法理支撑。

  ——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云大慧律师

  高中历史老师的一句话让云大慧记忆犹新:“法律的人没有读过《法国民法典》就不算学过法律。”为此,大学考入法律专业的云大慧入校后的第一件事就是从图书馆借来《法国民法典》。“生怕自己不算学过法律。”回忆起少年时,云大慧忍不住笑意。“大学期间对我影响最大的是民法课,我始终觉得民法是法科学生必须学好的基础课程,是学好其他相关法律学科最重要和坚实的基础。”

  后来在云大慧从事了律师这一法律实务工作后,面对经济和社会生活纷繁复杂的事实和争议,她更加意识到了没有扎实的民法功底就难以辨析和厘清其中的法律关系。律师的执业范围囊括生活中大大小小的方面,而民法涉及每个人一生最广泛、全面的社会生活,故而民法就是律师执业背后的法理支撑。

  作为法律人,能够在学习和执业生涯中见证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无疑是一件大事和幸事。“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体量最为庞大的的法律。民法典明晰物权,界定权利、责任、义务,是保护私权利的法律汇总,从某种程度说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保障公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和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意义重大。”云大慧说,“让我们全体法律人共同见证民法典的精彩亮相,为民法典点赞!”

  仔细研读了民法典草案,内容丰富、亮点纷呈,很好地回应了民众的呼声和期盼。

  ——黑龙江大庆高新法院法官付建国

  20年来,从校园学法到法院执法,付建国深感我国法律在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高速路”上不断前行,法律较多,且变化飞快。付建国对记者感叹道:“在这十多年的司法实践中,每每遇到一些法律适用上的困惑,我与其他法官非常渴望咱们国家能够出台自己的民法典。毕竟将各分散的民事法律规范凝聚成完整的、体系化的法典,更有利于法律适用的统一性。”

  通过仔细研读民法典,付建国结合过往的法院工作,想给它点一个大大的赞。他关注到,婚姻家庭编中除了对婚姻冷静期作出了重大调整和规定,还明确规定无过错方离婚财产分配、夫妻共同债务等问题,扩大遗赠扶养协议的范围,并增加了录像遗嘱、打印遗嘱、遗产的管理等。

  付建国认为还可以进一步完善,应设置唯一继承案件的相关规定。如果因疫情、疾病或交通肇事等意外原因,导致父母死亡,仅剩下唯一继承人时,如何实现继承权问题,当前法律并未对此种情形下权利实现作出相应规定。

  “诚然,公证虽能解决部分继承案件,但法律并未赋予其对外调查权,故当继承遇困境时,诉诸法院实属必然。因当事人只有一方而不符合起诉条件,故继承难以实现,且数量呈上升趋势,应引起重视。”对此,他建议通过特别程序及构建相应的制度加以解决,让唯一继承人快速从失去亲人的伤感中走出来,更好地投入到工作和生活当中。

  我们期待着民法典早日走进法庭,为民事案件的裁判提供更规范、更科学、更完善的法律指引。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窦店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辛崇增

  即将实施的民法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她承载着良法促善治的使命,将会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器,也将会是法治建设道路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历史大事。辛崇增说,作为法官,我们期待着民法典早日走进法庭,为民事案件的裁判提供更规范、更科学、更完善的法律指引,切实解决审判所面临的诸如高空抛物责任承担、信息时代背景下个人隐私保护、缺陷产品召回等新情况新问题;也更期待民法典早日融入人民的工作生活,成为群众民事活动的基本遵循,彰显法律在保护创新、守护幸福、造福社会中的权威和力量。

  

  私法治理工具书

  民法典可谓是一部民族的史诗,我对民法典的施行充满期待。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法官丁宇翔

  当记者带着亮点内容繁多的民法典找到丁宇翔法官,他向记者谈了他的感受。在众多亮点当中,他最看重的,是民法典中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内容。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至一千零三十九条明确规定了个人信息的保护原则,收集、处理个人信息的条件,个人信息的侵害类型和救济方式,侵权抗辩事由等内容,从基本民事法的层面为个人信息的私法保护提供了基本遵循,也为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制定指明了方向,更为理论和实践中进一步研究个人信息保护奠定了基本的规范基础。”

  他认为,我们的法典将个人信息保护理念纳入其中,首先是理所应当。考虑到实践中个人信息侵权的日益普遍和私法救济呼声的日益高涨,私法必须为回应这种需求有所作为。其次,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所提供的裁判规范和人格权编所提供的说明性规范的结合,将为民法典更好地保护个人信息提供可能性和可行性。因此,他表示:“我们有理由相信,民法典必将在个人信息保护的私法治理过程中扮演极其重要的角色。”

  这部法典,让打算去婚姻登记机关说再见的伴侣,放慢脚步,从容些,审慎些。我想,这大概是民法典慈父般存在的体现吧!

  ——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魏小军

  “我们吵得很凶。谁也不肯让步。话说过头了,马上就去了民政局。没用到二十分钟,七年的婚姻就结束了。”泪水瞬间滑过她的脸庞,落在律师会客室的桌子上。

  数据表明,近年来我国离婚率不断攀升,其中不乏轻率离婚、冲动离婚现象。

  当事人冲动之下签署的离婚协议,约定由女方直接抚养共同的子女并承担全部抚养费,各方名下的存款、房产、股权等财产归各自所有。但实际上女方是全职太太,主要家庭财产都在男方名下。女方一开始还幻想,双方会和好、复婚,直到她接到一个自称男方未婚妻的人打来的电话。

  此类情形,在魏小军律师团队的日常咨询中并不少见。为了争口气和要面子,有人本不想离婚的,却很干脆地去了离婚登记现场;还有人,对另一方打印的离婚协议书看都没看,就直接在上面签了名,并信誓旦旦地向登记员表示自己了解和接受协议内容。等到冷静下来,意识到自己和另一半真成了前配偶,子女抚养和财产归属问题要按离婚协议书上的约定来处理,便后悔不迭。

  自从民法典草案中加入了离婚冷静期的内容,魏小军就一直期待这项制度落地。魏小军说:“这个时代什么都快,但离婚这事还是慢点好。因为它如此重要,却又那么容易受情绪影响。”

  此番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对离婚冷静期作了专门规定,既能保障当事人的离婚自由,又能保障双方当事人作出正确抉择,保护好未成年子女的利益。

  民法典并非某个人或某团体的功劳,而是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理论、实践等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尹志强

  “作为民法教学研究人员,就立法本身而言,民法典是民法学几代人的期盼,自然为此而感到高兴。”当民法典被表决通过后,记者联系到尹志强教授询问感受,他如是说。

  他紧接着说:“同时应当说明的是,民法典并非某个人或某团体的功劳,而是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理论、实践等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

  他向记者解释道,首先,“政治稳定是根基”。其次,“经济繁荣、稳定是前提”。民法典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民法典制定的条件是否成熟,取决于一个国家经济的发展是否达到一定程度,经济是否繁荣、稳定。

  第三,“权利意识是养分”。人们权利意识不断提高,以及社会对私权的尊重。民法典所倡导的价值与人的自我发展方向保持一致,民法典的文化土壤逐步培养形成。最后,“理论储备是基础”。法学理论上,经过几代人的努力,民法学理论上的知识储备已有坚实的基础,已经能够独立设计我们自己的法典。

  尹志强表示,民法典颁布之后的任务繁重仍不可松懈。他告诉记者:“法典的颁布当然完成了一个大工程,但今后的适用才是目的。而有些条文的立法目的就条文本身难以觅见,需仰仗立法机关立法理由的公布以及理论研究者的解释,法律规定的良善也有赖司法实践的检验。”因此,在他看来这些工作是我国民法典延续的食粮。
  

  国家立法教科书

  民法典有效总结了司法实践经验,比如在第五百八十条第2款规定违约人请求解除合同制度,积极回应司法实践需求,解决司法实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可圈可点。

  ——北京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学辉

  2020年3月30日,李学辉律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提出民法典应确立“违约人请求解除合同制度”的立法建议,同时他还梳理了7个相关案例供法工委做立法参考。

  在民法典制定过程中,是否规定违约人请求解除合同制度争议很大。一审稿、二审稿规定了该制度,因为争议过大,各分编合体后的《民法典(草案)》三审稿删除了该制度。

  李学辉律师认为,三审稿删除该制度不妥,违约人请求解除合同制度入典具有理论依据和实践需求。现行法律框架下,无论是继续履行规则、情势变更制度等,均难以发挥违约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功效。违约方请求解除合同属于司法解除,并非当然解除,最终能否解除,需要通过法院裁判或者仲裁机构仲裁定论,不会发生道德风险或者效率违约的情形。李学辉律师建议民法典(三审稿)增加违约方请求解除合同条款,并在二审稿基础上结合最高人民法院《九民会议纪要》第48条做适当修订。

  经过多番商榷,违约人请求解除合同制度在经历了“规定、删除、重新规定”的艰难过程后,于2020年5月28日,民法典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在第五百八十条第2款正式确立了违约人请求解除合同制度。

  “虽然,最终通过的民法典没有将违约人请求解除合同制度独立一条,而是成为其他条文的一款,这也是难能可贵的。该项制度的确立意义重大、过程艰辛、作用巨大。”李学辉告诉记者。

  作为亲历、见证和积极参与了这部法律诞生的家事律师,能够经历如此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国家立法进步,尤其感到荣幸、振奋。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杨晓林 段凤丽

  2004年,杨晓林成为北京乃至全国最早一批纯粹做婚姻家事类诉讼的专业律师。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理事郝惠珍律师说:“婚姻案件,同样成就大律师。”而杨晓林就是其中之一。

  早在201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曾将继承法修改列入2012年立法工作计划,并计划在当年完成修法工作。“当时时间紧、任务重,我们响应号召,与众多法律职业共同体成员积极投身到修法活动中。”杨晓林对记者说。

  杨晓林告诉记者,继承法颁布、实施于1985年,但却仅有37个条文,近35年来没有修改。而时代变迁,我国已成功实现从旧时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人民群众拥有私有财产种类和数量急剧增加,对财富代际传承有了更高期许,现有法律已无法满足和适应社会需求。继承法本身诸多漏洞和缺陷,如共同遗嘱、归扣、遗嘱的公证效力等也限制了继承制度调整功能的进一步发挥,不符合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法律调整的要求。

  所以,当民法典总则及分编编纂工作启动之时,杨晓林带着团队义无反顾积极参与其中。“到现在,我们欣喜地看到,民法典顺应了我国社会的现实需要,以5个条文设置了我国的遗产管理人制度,新增了打印遗嘱、录像遗嘱,扩大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取消公证遗嘱优先制度等诸多亮点。虽仍存有一些立法盲点及需要完善之处,但从回应民众的继承诉求与司法实践的迫切需要来说,从引导和规范民众的继承观念与继承行为、引领和塑造社会的继承风气与继承文化起到积极的作用,值得肯定。”

  2020年5月28日那一天,人民大会堂响起了经久不息的掌声,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历史上首个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承载着几代立法者、法律工作者乃至亿万人民的梦想。如今,这部凝聚着几代人心血,饱含着人们关注和期待的民法典终于完成它的“成人礼”,走进千家万户,走进你我身旁。


  这一天全国法律人的心脏必为之一颤:

  欣喜,我们终于有了自己的民法典;

  激动,六十余载的坚持今日终有报;

  骄傲,五千年优秀法律文化有彰显;

  立志,持典捍卫人民权益实现发展。

 责任编辑: 尤晓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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