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晓林、段凤丽律师论文《老年人再婚“房改房”的离婚分割实务问题探析》被收入《家事法研究》2011年卷
家事法研究(2011年卷)本书是中国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专业学术丛刊,本文针对再婚后房改房权属认定及分割问题是当前老年人离婚和继承司法实践中的难点,同案不同判现象非常突出,当事人的利益得不到保障,由此导致上诉缠诉现象不断增多。此类房产,应充分考虑房改房属特定时期国家福利政策分房的特点,根据购买过程中是否使用了另一方应该享受的包括工龄优惠在内的各种优惠;或者作反向思考,根据房改房是面向家庭,且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的政策,通过分析另一方是否因此失去再次享受福利分房资格来判断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还是再婚夫妻共同财产。同时,考虑到房屋的增值,为平衡双方利益,可以对婚后共同支付的购房款部分给另一方以合理补偿。
本书内容涵盖婚姻家庭法学、继承法学、妇女法学等,间或旁及法理学、其它部门法学、哲学、经济学、历史学、人类学、社会学、民族学等与家事法相互交叉的学科领域。书中所载论文全部是该领域的知名作者和专家所作并首次公开发表,其中不乏作者经年潜心研究的力作。
家事法研究(2011年卷)——社科文献出版社 您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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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夏吟兰 龙翼飞 主编
出版时间2011年11月版 次2011年11月第1版
I S B N978-7-5097-2810-9页 数392
阅读人群有关政府官员,法学研究者,公检法人员,律师,妇女NGO从业者,大专院校相关专业师生。 定价:¥78.00
本书是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专业学术丛刊,内容涵盖婚姻家庭法学、继承法学、妇女法学等,间或旁及法理学、其它部门法学、哲学、经济学、历史学、人类学、社会学、民族学等与家事法相互交叉的学科领域。书中所载论文全部是该领域的知名作者和专家所作并首次公开发表,其中不乏作者经年潜心研究的力作。
目 录
卷首语………………………………………………巫昌祯 杨大文/001
家·家事·家事法(代序)…………………………………………………………夏吟兰/001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专栏
主持人语…………………………………………………马忆南/003
简论婚姻法司法解释的困境………………………………金 眉/006
中国式房产:信贷模式与司法原则—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7、10条谈起 ………………………………凌 斌/015
论擅自处分夫妻共有财产的法律效力……………………张华贵/045
德国现代家庭法对婚姻家庭稳定的制度保障——兼评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王葆莳/058
专题研究
婚姻法与民法关系的梳理—婚姻法问题师生访谈录(一)…吴 洪 王 冰 刘利华 张 宁/079
民法总则在婚姻法中适用问题研究…………………王礼仁/097
婚姻关系中身份权与人格权的冲突及其处理原则…孙若军/117
婚姻家庭纠纷治安调解机制的完善—以民调进所为视角姜 虹/133
登记婚制度下事实婚姻的规制…………………………张翼杰/145
论离婚协议中继父母对继子女抚养约定之效力………朱 凡/159
论亲子鉴定在亲子关系认定案件中的应用原则……马忆南 郭 岩/171
论监护合同的引入——成年人监护制度的根本变革…何丽新 马磊军/182
论我国遗嘱继承制度的不足与完善……………………吴国平/198
实务研究
论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与分割
——以三市离婚案件调查数据分析为路径……夏吟兰 薛宁兰/219
对“男女同龄退休”的意愿调查及理由分析
——以某高校研究生为调查对象……………陈 苇 段伟伟/235
离婚对网络上市公司的影响……………………………………贾明军/254
老年人再婚“房改房”的离婚分割实务问题探析…杨晓林 段凤丽/284
青年论坛
结婚法的伦理分析…………………………………曹贤信/297
论婚姻家庭法与侵权责任法的关系………………罗满景/310
域 外 法
从父母权利到父母责任:英国儿童权利保护法的发展及其对中国的启示…蒋 月/329
“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下离婚亲子关系法的转变………冉启玉/355
附 录
《家事法研究》(2012年卷)稿约………………………………/373
序 言
卷 首 语
《家事法研究》2011年卷(总第7卷)即将付梓,编辑部嘱我们在卷首写几句话。作为长期从事婚姻家庭法研究与教学的法学工作者,我们自当欣然从命。此时此刻,有感而发,最想说的,可用“祝贺”、“感谢”和“期盼”这六个字加以概括。
我们要祝贺。祝贺改革开放30年来婚姻家庭法学研究取得的长足进展,祝贺《家事法研究》的创办和前6卷中发表的研究成果在此过程中所作的重要贡献。
我们要感谢。感谢《家事法研究》创办者所在单位西南政法大学对刊物的大力支持,感谢以陈苇教授为首的研究团队和编辑团队付出的辛勤劳动。
《家事法研究》自2011年卷起改由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主办,这是我国婚姻家庭法学界的一件大事。长期以来,没有一本全国性的、由本会主办的学术刊物,常令学界同仁引以为憾。如今,愿望已经实现。我们期盼本刊在过去的基础上越办越好,在交流研究成果、培养学术新人等方面,为繁荣我国的婚姻家庭法学发挥更大的作用。
婚姻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组织,担当着重要的社会功能,与社会生活的诸多领域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正因为如此,婚姻家庭法学的研究领域是十分宽广的,无论是专题研究、综合研究还是跨学科的研究,都是大有可为的。我们期盼本刊继续坚持理论性研究和应用性研究并重的编辑方针,更多地发表那些具有原创性的研究成果,以便在研究的广度和深度上有所创新、有所突破。
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
巫昌祯 杨大文
2011年8月22日
家·家事·家事法(代序)
家,为国家之根基,社会之细胞,个人之港湾。无论是社会的和谐稳定,还是个体的幸福安康,都需要有温暖、坚实的家庭作为保障和基础;家,凝结着我们对美好人生和璀璨未来的期许。家事是每个家庭不可回避、每日必修的功课,家庭成员之范围、家庭成员间权利义务关系之规则由家事法规范。家事法研究是作为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的我们毕生为之倾注心血并孜孜以求的事业,是我们谋求社会福祉和民众幸福的有为之道。
2005年,由西南政法大学外国家庭法及妇女理论研究中心主办、陈苇教授主持的《家事法研究》正式宣告创刊。《家事法研究》秉持其为“家事法学增枝接叶,为家事法制添砖加瓦”的创刊宗旨,在六年期间既发表了很多名家学者的著述,也刊登了许多后起之秀的论说,进一步推动了我国婚姻家庭法学界的交流与沟通,对于繁荣与发展我国婚姻家庭法的研究与建设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自2011年起,《家事法研究》将华丽转身,成为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专属的学术刊物,从此我们的学会和学术研究都有了更好的交流平台和展示空间。经过学会常务理事会的慎重讨论,一致决定继续沿用原有的刊名。一则是希望本刊物继续保持其审慎务实的优良传统,坚守婚姻家庭法研究的学术阵地,以更加宏观、更加富有前瞻性和探索性的姿态吸纳和传播我国婚姻家庭法领域最精粹、最前沿的理念和声音。二则是昭示未来婚姻家庭法的发展将会更多地着眼于家庭利益和家庭价值的考量和维护。30多年的经济高速运行,我国的GDP总量已经超过德国、日本,雄踞世界第二。但无论社会如何发展,公民的幸福才是政府更应关切的问题。家庭是人的最终也是最可靠的归宿,家庭的和谐美满是一个人能够感受到幸福、处于良好精神状态、努力工作的源泉和动力。在剧烈变革的社会中,婚姻家庭法学研究应当站在理论的高度回应婚姻家庭的价值多元化、婚姻家庭的形式复杂化、婚姻家庭的性质功利化、婚姻家庭的功能减弱化以及人口的流动性和人口的老年化与现行婚姻家庭制度的冲撞及所产生的需求,引领婚姻家庭制度以人本主义的人文关怀、和谐稳定的家庭价值以及公平正义的弱者保护为理念的变革与发展。
《家事法研究》的改版与转型是当前婚姻家庭法学界的一大盛事,也是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发展历程中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一个标志性事件。值此盛世中华,我们将更加振奋从而更加珍视来自国家和社会的深沉而殷切的嘱托。
“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
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
这是中国传统文人的心声与境界,也是我们当代法律人应有的襟怀与抱负。《家事法研究》的改版为我们吹起新的号角,愿所有有志于此的同仁携手共进,从“家事法研究”的一砖一石着手,构建我国婚姻家庭法治建设的光辉伟业!
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会长
夏吟兰
201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