尿毒症妻子为不拖累丈夫离婚 4年后破镜重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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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岁的贾有祥和54岁的高宝宏都是南京建邺区人,当年两人恋爱时,双方家人均反对,但贾有祥只好同意。然而,两人离婚不分家,贾有祥仍和高宝宏住在一起,并悉心照顾对方。不久前,可能意识到自己支撑不了多久,高宝宏提出了复婚。昨天中午,建邺区民政局特事特办,到医院为两人办理手续,贾有祥和高宝宏在病房里领到了结婚证。
据了解,婚姻登记时,当事人双方要到民政部门出示户口本、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此次显然是“特事特办”。不过,这也引出了一个话题——以后要是再碰上结婚当事人瘫痪在床,或者身陷囹圄等特殊情况,民政部门能否出台相关“特事特办”规定。通讯员陈秀竹快报记者李绍富项凤华
尽管家人反对 两人还是结合
贾有祥和髙宝宏都是南京建邺区人,回忆起自己当年和髙宝宏恋爱以及后来结婚的过程,贾有祥认为,那都是缘分。贾有祥说,早年他曾在部队服役,20岁那年回家之后,与髙宝宏一见钟情。
“我们认识那年,她中学都没毕业,才16岁。”贾有祥说,按照婚姻法规定,必须要20岁才能登记结婚。当时,两人的恋爱遭到了双方家人的反对。“当时我已经20岁了,那时候这个岁数,家人都开始催着找对象了。”贾有祥说,可由于髙宝宏小自己4岁,所以家人反对两人处对象,“如果我们两人处,我需要等她4年,然后才能结婚,家人担心我等她4年后,会白等。”而髙宝宏的家人,也因为贾有祥的年纪大而反对两个人相处。
虽然双方家人都反对,但两个年轻人最后还是好上了。苦等4年后,贾有祥终于在1977年,将髙宝宏娶进了家门。
妻子患尿毒症 坚决要求离婚
据贾有祥回忆,两人结婚后没几年,髙宝宏就查出了肾炎。“当年受条件限制,第一次患病后没彻底治愈,后来经常发病。”贾有祥称,虽然看病花了不少钱,但这没有影响到两人的感情。结婚没几年,两人就生了个聪明漂亮的女儿。
直到2007年,髙宝宏感冒后高烧不退,后经医院检查,发现是尿毒症,因病情较重,不得不住进医院做肾透析。自从查出尿毒症后,髙宝宏的脾气越来越暴躁。看着丈夫为了照顾自己日渐消瘦,她不想因为自己的病拖累丈夫,便产生了离婚的念头。“当时她脾气暴躁,非要跟我离婚,我只好顺着她的心意,办理了离婚手续。”贾有祥称,虽然名义上离了婚,可他跟髙宝宏还是住在一起,离婚不分家。
“我们当时的离婚,仅仅是顺着她的意思,办理了一个离婚手续。”贾有祥称,实际上还是一家人,拿离婚证对两人的感情没有丝毫的影响。
她突然病重 又希望复婚
几天前,髙宝宏可能意识到自己支撑不了多久,便跟贾有祥提出复婚。“等了4年,终于等来了这句话。”贾有祥说,后来两人去民政局咨询复婚手续,并打算今年5月11日复婚。可4天前,髙宝宏突然昏迷,抢救了两天才醒过来。
“我们得赶紧复婚。”贾有祥说,复婚必须两人拿着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民政局登记,可眼下髙宝宏无法离开医院,他和女儿到建邺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咨询,希望能通融。建邺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一姓高的主任称,经过逐级请示,昨天中午,他们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可以在医院为两人办复婚手续。
昨天中午11点左右,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到达医院,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女儿是否有意见,在医生确认髙宝宏头脑清醒后,工作人员赶回登记处打印结婚证盖章。约一小时后,民政局工作人员把结婚证递到两人手上。插着氧气管的髙宝宏和贾有祥一起流着泪接过了结婚证,“等了4年,终于等到了这一天。”
新闻延伸 能否出台 “特事特办”规定
事实上,在决定帮忙前,建邺区民政部门也有些为难,“因为有明确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如今帮贾有祥夫妇圆了梦,建邺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高主任心里既开心又忐忑。高主任说,婚姻登记需要严格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相应的程序实行,必须要求当事人双方到民政部门出示户口本、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显然这次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毕竟,民政局是政府部门,不能随便更改法定的程序。政府部门要做好事,但必须依法办事。婚姻登记是神圣的、严肃的、庄重的,也是很规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