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介绍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家事法苑”婚姻家事律师团队

当前位置: 首页> 团队介绍>团队动态

澳起草“家暴立法”保障社会和谐 扩大适用范围加重刑责确立保护令制度

 发布时间:2011-08-23 09:19 浏览量:562

来源:法制日报  日期:2011-03-15 李海涛

    今年“两会”上,澳门全国人大代表招银英再次提出了反家庭暴力法立法建议,建议认为家庭暴力防治工作,是攸关人身安全之人权保障,是家庭和谐的屏障,更是构建社会和谐的必要元素。目前,澳门政府相关部门已经草拟“打击家庭暴力犯罪法律”

  李海涛

 家暴立法已经启动

  2010年年末,澳门特区行政长官崔世安在2011年施政报告中表示,要积极开展打击家庭暴力的工作,预防家庭暴力的发生,致力于保护家庭中的弱势成员,尤其是妇女与儿童。

  迄今,澳门还未出台关于家庭暴力的专门立法,尽管早在1994年澳门立法会就通过了“家庭政策纲要法”,虽然该法也特别强调家庭成员间的团结、稳定、同等尊严以及互相尊重、合作、负责和互助,同时规定政府部门有责任改善家庭及其成员的物质和精神生活质量,但该法并未对家庭暴力直接作出规定,更缺乏相关具体措施,可以说,面对家庭暴力行为,这部“家庭政策纲要法”基本上无能为力。

  针对家庭暴力行为,目前澳门能对受害人提供保护的只有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家庭暴力行为构成的犯罪中,最为常见的是虐待配偶(儿童)罪、恐吓罪和胁迫罪等。根据刑法典的规定,具有配偶关系或同居关系者,如果一方对他方施以身体或精神虐待的,处以一年至五年徒刑,如果因虐待行为而致被害人受到严重伤害或死亡的,加重处罚。构成恐吓罪或胁迫罪的,处最高三年徒刑或罚金。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刑法典规定的虐待配偶罪、恐吓罪以及家庭成员间的胁迫罪,都属于半公罪,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自诉犯罪,即必须由受害人提出告诉,才能启动刑事程序。

  而现实是,家庭暴力通常并非单一行为,而是随时可能发生,反复发生,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往往长期陷于恐惧之中,身心都会受到很大影响,许多受害人因“家丑不外扬”的观念、经济或情感上的依赖等原因,没有勇气向外界求助或提起告诉。不久前,澳门一男子因向母亲索要金钱未果,而动手殴打年逾八旬的老母,但因母亲不忍心儿子锒铛入狱,而矢口否认遭受虐打,拒绝告诉,法院自然无法将其入罪。显而易见,现有刑法典难以向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及时有效的保护,难以解决家庭暴力问题。

  虽然缺乏专门的反家庭暴力立法,但近年来,澳门特区政府高度重视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并与相关团体密切合作,对不幸遇到家庭暴力的受害人积极提供救助。2005,成立了“妇女事务咨询委员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妇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社会工作局对受害人提供支援服务,例如安排入住庇护中心,提供情绪辅导、经济援助及法律咨询,避免受害人继续受到虐待或滋扰。社会工作局下设五个社会工作中心,任何怀疑受虐的人士、家人、朋友或邻居都可以向各区社会工作中心求助。社会工作局还设有专门的热线电话。同时许多民间机构也积极提供救助,比如澳门妇联负责的妇女庇护中心“励苑”设有24小时妇女求助热线,随时为受虐妇女提供即时协助;对于未成年人,还可以向澳门防止虐待儿童会护儿中心求助。社会工作局与治安警察局、司法警察局以及消防局等部门建立通报机制,共同提供紧急支援服务。

  目前,澳门各界已达成共识,为预防和遏制家庭暴力的蔓延,对家暴受害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救助和保护,迫切需要出台专门的反家暴立法。

  “家暴”犯罪可以公诉

  打击家庭暴力犯罪法案的内容主要是规定家庭暴力犯罪,扩大受保护对象以及加强保护措施。根据政府部门的引述,目前的法律草案体现出以下具体构想:

  其一,家庭暴力犯罪由半公罪转为公罪。草案将家庭暴力犯罪由半公罪转变成公罪,即使受害者不追究,检察院也可以直接起诉。只要证据充足,法庭就可以依法严惩家庭暴力的施虐者,法律的威慑作用明显提高。

  其二,规定了人身保护令。人身保护令运用司法手段对受害人进行人身保护,改变了原有的单纯事后处罚的补救手段,为事前保护家暴受害人提供了预防措施。警方认为案情严重的,可以向检察院及法院申请保护令,保护受虐人士及家庭,包括要求施虐者暂时远离受害人、禁止施虐者接触受害人、禁止施虐者持有武器、必须接受辅导等。

  其三,适用范围包括前配偶及同居者。除了一般意义上的家庭成员外,前配偶、同居者(包括异性同居者和同性同居者),只要涉及家庭暴力行为的,就可以适用打击家庭暴力犯罪法,并非一定要有婚姻关系才适用该法。将同性同居者这样的亲密关系也纳入家暴案件保护范围,表明澳门打击家庭暴力犯罪法案的适用范围是极为宽泛的,全面涵盖家暴受害人。

  其四,加重刑责。与刑法典的规定相比,草案规定虐待配偶的刑期仍保持为一至五年,但虐待未成年人的刑期提高为二至五年;严重伤害他人身体或因虐待导致他人身体严重伤害的,草案将刑期从原有的二至八年提高到五至十五年,最低及最高刑期均明显提高。

  其五,以复建家庭为目标,规定起诉中止程序。打击家庭暴力法草案的法律精神以复建家庭为目标,法官审查施暴者接受辅导情况后可以决定中止诉讼程序,让施暴者有机会与家人重新建立关系,而不以法律制裁为必然后果。

  其六,推行强制辅导计划。反家暴立法的目的在于对家庭暴力的控制和预防,对施虐者进行心理辅导及行为矫治,改变其偏差行为,根除不良习惯,可以帮助其重返正常的家庭生活。对于施暴者的强制辅导计划,由社会工作局与法务局协作跟进运作方式,以帮助施暴者及被虐家庭。

  预计澳门打击家庭暴力犯罪法草案经过下一轮咨询和修改,随后将向立法会提交而正式进入立法程序。

 

(作者系中共河南省委党校法学部副教授、博士)
上一篇下一篇

联系我们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关家事法苑团队的信息或有法律相关问题咨询请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