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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口法院建立妇女权益保障合议庭提供“一站式”服务

 发布时间:2014-12-12 16:38 浏览量: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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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0日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近日,黑龙江省林口县妇联人民陪审员冯亚茹、杨海红等3人,应县人民法院邀请,来到了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参与了一起离婚案件的审理。

    林口法院负责同志告诉记者,县妇联人民陪审员作为不着法官袍的“法官”深感责任重大。在工作之余要学习法律知识,她们在参与庭审前要充分了解案情,在庭审和合议过程中独立发表意见,既善于从女性角度思考和分析案情,又注重维护了司法公正,充分展示了妇联干部的风采,为维护法律的公正和威严、维护合法家庭成员的正当权益,发挥了妇联组织的积极作用。

    据了解, 在当天审理的这起离婚案件中,妇女小雪(化名)令人同情,她与丈夫李某经人介绍相识,于2004年登记结婚,婚后经常为琐事争吵。双方分居长达近10年,一直以来都是小雪独自抚养孩子,男方根本不尽一个丈夫和父亲的责任,同时与其他女人维持不正当关系。

    因为小雪轻微智障,不知道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其哥哥领她来到县妇联寻求帮助。县妇联工作人员对小雪的遭遇深表同情,一方面为其联系县妇联的法律顾问为其维权,另一方面协调法院的妇女维权合议庭,争取特事特办,早日开庭,早日结案。

    在县妇联的努力下,经法院妇女维权合议庭审理,原被告双方达成了民事调解协议,女儿归小雪抚养,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500元。

    据了解,林口县人民法院建立妇女权益保障合议庭,聘请妇联干部做陪审员,主要审理因家庭暴力引起的婚姻家庭、妇女儿童财产权属争议、妇女劳动权益保障等案件,同时成立了诉前调解委员会,为受害妇女儿童开辟绿色通道。妇女维权合议庭为涉及妇女的案件实行法律资讯、优先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提供“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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