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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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尿毒症无钱透析 诉儿女索要赡养费 老人叹息:有钱请律师没钱养老妈

 发布时间:2011-08-26 11:19 浏览量:680

20110519 北京晚报 通讯员王雪

虽生有5个子女,但患尿毒症后4个女儿均避而不见,眼看没有钱做透析,年过七旬的张老太无奈将国内的3个子女起诉至密云法院,要求3人承担赡养义务。密云法院近日调解此案,3姐弟均同意承担赡养义务。

原告张老太今年73岁,家住北京市密云县,育有四女一子,一直与小儿子一同生活。1年前,张老太被确诊为尿毒症,由于病情逐渐恶化,现在每个礼拜需要做3次肾透析。张老太诉称,大女儿和二女儿一直生活在日本,每次回来多少会给一些钱,三女儿之前在日本生活,现在回国,住在北京市区里,四女儿则住在密云县城。自从自己被确诊为尿毒症后,三女儿和四女儿就避不见面,为了治病,自己多年的积蓄早已经花完了,所有的医药费和生活费用都由小儿子一个人负担。如今,高额的医药费让身为普通职工的小儿子也无力承受。涉外诉讼的审判程序复杂,时间长。为了能尽快拿到治病的钱,张老太无奈下,起诉三女儿和四女儿以及小儿子三人,要求三人分担自己的医疗费和生活费。

庭审中,三女儿并未出庭,而是聘请了一位律师。张老太在得知女儿不出庭时,喃喃的说:既然有钱请律师,为什么不把这钱给我呢?这位代理律师表示,三女儿愿意分担赡养义务。四女儿则表示自己由于经济原因,虽然给的钱比较少,但因为和母亲住的近,一直在生活上照料母亲,同一姐妹5人分担。小儿子表示自己一直都在尽赡养义务,也同意分担赡养义务。

为了更好的解决老人的实际困难,化解一家人的心结,主审法官电话联系了远在日本的大女儿和二女儿,两人均表示会依照法院出具的判决和国内的姐妹承担一样的赡养义务。

最终,在法庭的主持下,三姐弟之间达成调解协议,每人每月给付母亲赡养费一百元,母亲的医药费和住养老院的费用,三姐弟每人负担五分之一。此外,三姐弟每人负责一周送母亲去医院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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