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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父告养女要解除收养关系 称对方常离家出走寻亲已无力继续承担监护义务

 发布时间:2011-08-25 14:10 浏览量:575

http://www.jinghua.cn   2011-05-16   来源:京华时报  记者: 王秋实

本报讯(记者王秋实)“我的亲生父母为什么狠心把我扔掉?我一定要找到他们问个究竟!”李媛在得知自己是被收养的后,便经常离家出走寻找亲生父母。养父万般无奈之下,起诉到房山法院,要求与养女解除收养关系。昨天记者获悉,房山法院已受理此案。 

上世纪90年代中期,家境宽裕的李兴龙与妻子在一家儿童福利院助养了弃婴李媛,并办理了助养手续。 

 2004年,李媛小学毕业后需要到初中就读,由于她的户口在儿童福利院,上初中面临就近上学的问题,借因此事,李兴龙一家便动了将李媛送回儿童福利院的心思,但是几年的共同生活已使相互之间都有了很深的感情,李兴龙一家商议后,决定克服各种困难办理收养手续。 

 然而就是在这次办理收养手续的过程中,李媛知道了自己的身份。虽然办理收养成功,但那之后,李媛的心理状态一直不稳定,并且不像以前那样乖巧听话。在家里经常念叨“我的亲生父母真狠心,为什么把我扔掉?”并发誓要找到亲生父母问个究竟,此后,她开始不听家人的劝导,离家出走寻找亲生父母。 

    李兴龙说,他曾经苦口婆心地劝导教育李媛,希望养女能够正确对待自己的身世,不能自暴自弃,要自立自强。然而,李媛对他的劝导充耳不闻,始终是我行我素,离家出走成了家常便饭。去年十一期间,李媛离家后至今没有回来,并且很少打电话回家。李兴龙觉得,自己现在已经60多岁了,没有能力继续承担对李媛的收养和监护义务,因此起诉到房山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的收养关系。 

 法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电话联系到李媛,李媛称同意解除双方的收养关系,并表示自己会回报养父的恩情。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文中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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